建筑施工企业新旧准则对比(建筑施工企业新旧准则对比图)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1、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三)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发行依据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
5、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新准则下建筑业企业如何确认收入
1、企业收到工程款时,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工程完工后结转收入,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同时,将收入结转到利润中,会计分录:借:工程结算收入,贷:本年利润。
2、建筑业收入确认条件新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3、应确认的合同收入= 应确认的合同费用= 应确认的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4、工程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工程收入确认原则 如果工程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分以下情况:一是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二是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不确认工程收入。
5、结合施工企业2个案例我们来看一下新收入准则在建筑行业的使用。 实行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的设置 合同履约成本 在新收入准则中考虑到很多企业是多种经营设置了合同履约成本作为成本核算的一级科目,其实,合同履约成本就是原来的工程施工。
6、不过新收入准则对于履约进度的确认关键是:看合同。实务中建筑服务确实是按时期提供履约义务的,可是这个涉及到时期如何分段。从税务部门来说最好每月一次,这样保证月月有税收。从业主来讲,最好工程做完了再结算,可以减少资金压力。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及项目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的领导对经营不重视、人员配置不合理,经营人员不能专业化是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活动开展好坏的重要因素。(一)实行各个突破,全面强化的战略健全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管理机制创新是项目管理创新的前提项目管理机制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了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项目才能给企业带来预期的效益,并开拓源源不断的市场。
3、以调整组织机构和整合优势为主线,着力在经营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从而建立与市场化经营完全对接,并同施工企业相适应的科学的经营管理体制。
4、建筑经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人工费的控制。在各种生产要素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管理目标都是靠人的劳动去实现的。所以,人是生产要素中进行动态管理和优化配置的重点。在项目施工管理中,项目经理按施工计划组织均衡的施工,减少赶工或窝工浪费,并不断进行劳动力平衡、调整。
5、项目管理是建筑业行业管理的一个窗口,是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最基层、最基本的管理。项目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施工水平的高低、施工质量的优劣、文明施工的好坏。因此,建筑企业要把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来抓,积极采取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这对建筑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 202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