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清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清单表)
建筑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设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是由于施工方工作操作不慎造成的,应由施工方自己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在安全事故中,建设方(驻地代表)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施工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一般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来承担,具体由谁承担,主要是看施工单位是否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若是施工单位并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相应义务的,那么侵权责任一般就是由施工单位承担。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建筑法》第7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出现事故第一责任人是施工单位或施工者,需要承担责任。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属于工人过失的,工人应当一并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工人或第三人追偿。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标准化认证)需要哪些资料
资料准备,包括《文件清单》、《记录清单》、《法律法规清单》内审、管理评审等。
九)申请省级安全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市州安全认证中心出具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报告和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省管建筑施工企业除外)。安全认证中心接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湖南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以下简称“省安全认证中心”)设协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安全认证工作,并对市级安全认证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认证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申请组织具备独立法律资格的证明材料(如:已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的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工作过程简图或工作原理图;申请认证的产品简介(包括技术、产量、用途、质量、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产品标准清单及名称与产品/过程有关的法律、法规。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方法: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建筑劳务公司涉及建筑、特种作业等行业的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到主管部门官网办理。劳务公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企业综合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劳务作业;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之前,企业必须获得有关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一样,都是采用逐级上报的方式,先由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再到市上,最后由省建设厅备案。建筑施工企业若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首先要取得施工资质才可,望采纳。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能进行生产活动。而办理安许证,需要做很多准备,从三类人员到各类规章制度,一套流程下来,大约要花费两三个月时间。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发布时间: 2024-09-12